杨集镇农业观光道路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杨集镇农业观光道路建设工程已由郯城县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郯城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杨集镇农业观光道路建设工程,全长*.*公里,总投资预计***.**万元,主要建设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及安全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工程建设地点:施工地点位于郯城县杨集镇。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达到绿色施工管理要求,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日历天。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公路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拟投入本工程的总工师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投标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申请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及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规定。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年*月**日**:**,过时不予受理。 *、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潜在投标申请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在规定时间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保证金 按郯政办字【****】**号文件执行,自****年**月**日起,凡在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一律取消向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人收取投标担保。但对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规定收取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违反相关规定给招标人、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向投标人主张赔偿责任,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将纳入诚信记录。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上午**:**时,过时作废。 地点: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 地点: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需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在系统内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郯城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魏科长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山东秉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 九、质疑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线上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线上投诉渠道: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左侧栏投诉选项→新增投诉。 监督部门: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投诉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