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泮河大街东延(万官大街-博阳路)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泮河大街东延(万官大街-博阳路)建设工程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安市东岳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名称:泰安市泮河大街东延(万官大街-博阳路)建设工程监理。 *.* 项目编号:SJ-GC-********-**-**。 *.* 建设地点:西起泮河大街与万官大街平交口,向东与泰安东连接线(S**莱泰高速)交叉,跨过明堂河,止于博阳路,路线总长约*.***km。 *.* 建设规模:泰安市泮河大街东延(万官大街-博阳路)建设工程包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土建、消防工程、公厕等全部配套工程的施工、调试、验收、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移交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工期要求:总工期***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 质量目标:符合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及其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 标段划分:本工程监理划分为一个标段。 *.* 监理最高限价为:本项目最高限价*******.**元。 *.**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领取 *.*公告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精细化服务针对不同的交易主体下载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的递交 *.*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分,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市东岳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泰前街道金山西路**号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灵山大街***号华伟家园A座*楼 邮 编:****** 联 系 人:王广耀、玄凯 电 话:****-*******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监督单位:泰安市工程建设指导服务中心-招投标指导科;联系方式:****-*******。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广耀、玄凯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ssj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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