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连山区****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葫芦岛市连山区****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已由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批准实施,招标人为葫芦岛市连山区农业农村局,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并按照规定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年高标准农田建设 *.标段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 *.建设地点:葫芦岛市连山区 *.建设规模:新建高标准农田*万亩 *.投 资 额:**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设计工期:****.*.**-****.*.**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结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水利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及以上,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四、投标 *.投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万元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领取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领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 *. 参与投标要求: (*)为了保证信息的完整性,投标单位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点击报名。注册链接https:/www.hldggzyivzx.com.cn/。(报名成功截图发送邮箱)。 (*)电子邮件需将邮件主题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所报标段、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 严格按照这个填写主题,确保手机号能够联系到相关负责人,否则因手机号错误联系不到相关人员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资质证书; (*)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投标人需对上述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扫描并形成pdr格式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邮箱地址: lnwxzb@***.com),同时将标书款(***元,售后不退)汇至指定账户,代理机构核验无误后向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公司银行信息:开户名称:辽宁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葫芦岛银行海上海支行账号:****************** 六、其他说明 开标时间: ****年**月**日下午**:**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市连山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 联系人:韩忠宝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辽宁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B 联系人:唐玮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