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百里矿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阜新百里矿区核心区(新邱段)生态修复子项目(项目名称) 阜新百里矿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阜新百里矿区核心区(新邱段)生态修复子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阜新百里矿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阜新百里矿区核心区(新邱段)生态修复子项目已经由阜新市自然资源局以阜自然资发[****]**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新邱露天矿,共涉及*个历史遗留图斑,分别为:C*************************、C*************************、C*************************、ZJ****************、ZJ****************。 *.工程规模:项目建设规模约***.**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地形重塑、客土、植被恢复、后期管护及监测等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建设内容的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全部工作。 *.合同估算价:****.**万元 *.本公告共划分为 * 个标段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天) 阜新百里矿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阜新百里矿区核心区(新邱段)生态修复子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建设规模约***.**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地形重塑、客土、植被恢复、后期管护及监测等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建设内容的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全部工作。 *** *.工期要求:****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其中:勘测设计周期**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格: (*)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并且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且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查、设计及施工能力,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许可资格。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号)施行后取得资质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甲级并且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同等适用) (*)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兼施工负责人) 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矿业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具备勘查、设计、施工等方面的能力,投标人可以为联合体,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 *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单位签订本项目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年以上(含*年)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 四、投标 *.现场投标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号) 。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 万元 *.开标时间: **** 年 *月 * 日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方式:现场纸质开标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 年 * 月** 日 * 时 ** 分至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到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的*年以上(含*年)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上资料加盖鲜章,一式一份。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六、其他说明: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阜新市)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信息错误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阜新市海州区人民大街**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白先生 地址: 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文化路***-*门 电话:****-*******转**** 电子邮件:zhjgcglc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