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沂河新区绿化超高土整治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及主要内容:沂河新区绿化超高土整治工程,本工程主要对四平路、学府路、广安路全段、皇山路(滨河东路-香港路)、长安路(滨河东路-香港路)以及海关路(广安路-沂河路)更换路沿石,增绿固化土壤,铺种草皮,增设警示标志和围栏等隔离设施。项目总投资约**.**万元。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控制价:**.******万元 *、项目地点:临沂市沂河新区。 *、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计划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须包含市政公用工程),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申请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home)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记录。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采取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按照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标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临公管办〔****〕*号)的要求,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获得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缔约责任,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单位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过时不予受理。 *、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linyi.gov.cn/linyi/)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后,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LYZF),并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LYTF)上传到系统,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过时作废。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体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沂沂河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金证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日 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