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红河县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
云南
2023-08-04
发布时间2023-08-04 招标类型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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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红河县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红河县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重新招标)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本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包含设计、施工及采购)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红河县奔康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经办人: 张玺
办公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怡润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经办人: 陈露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
标段名称: 红河县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重新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开标地点: 红河县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该项目新建宝华镇、大羊街乡、甲寅镇、石头寨乡、架车乡、洛恩乡、阿扎河乡、车古乡、三村乡污水处理站*座,规模总计****m*/d, DN***污水主管**.***km,检查井****座,污水接户管***.***km,接户检查井*****座。新建宝华镇、大羊街乡、甲寅镇、石头寨乡、架车乡、洛恩乡、阿扎河乡、车古乡、三村乡垃圾热解站*座,新增浪堤镇、垤玛乡热解成套设备*套,垃圾热解处理规模总计***t/d,废物箱***个,垃圾桶*****个,*.*m*勾臂箱***个,配套勾臂车***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二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资质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可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设计及施工资质要求(或同时具备要求的工程设计能力和工程施工能力): *.*设计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具有高级(含高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或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施工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或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或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资格: (*)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具有高级(含高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或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或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设计类似业绩要求:****年至今承担过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设计业绩*项(含*项)以上(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施工业绩要求:施工类似业绩要求:****年至今承担过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施工业绩*项(含*项)以上(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注:新注册企业无业绩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为废标条件。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招标公告红河县乡镇镇区污水项目.docx.pdf****-**-** **:**:**
温馨提示:
  1. *、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