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聚合项目管理(宁夏)有限公司受隆德县城市公共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年隆德县承载能力建设项目-城市功能建设三标段-龙泉苑广场周边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于****年*月*日完成开标、评标工作,并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公示期间无异议。招标人于****年*月**日召开定标会议。现将定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定标结果:
中标单位:宁夏顺通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贰佰肆拾陆万捌仟零玖拾陆元壹角陆分(¥*******.**元)
工程质量:合格
工 期:**天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项目经理:惠清环(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宁****************)
二、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定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定标结果公示期以书面形式向隆德县城市公共服务中心或中聚合项目管理(宁夏)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四、发布媒介:“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隆德县城市公共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柳凤
电 话: ***********
代理机构:中聚合项目管理(宁夏)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雪梅
电 话:****-*******
中聚合项目管理(宁夏)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