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食用菌产业示范园(十里果乡产业发展项目)设备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金安区食用菌产业示范园(十里果乡产业发展项目)设备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宿州京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大营镇耿湾村东***米
中标金额:伍佰贰拾陆万捌仟玖佰肆拾肆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铲车、叉车、平台式带筛选搅拌机等; 品牌:鲁恒、创捷、京国定制等; 规格型号:***、AC**、JGJBJ-*等; 数量:*台、*台、*台等; 单价:*****.**元/台、*****.**元/台、*****.**元/台等。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翅、林如群、王烈准、蔡正保、张仲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红叶大厦****室,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区财政局(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佛子岭路*号*楼)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人民政府
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和平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六安市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金安区红叶大厦****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主任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分项报价表
*、开标一览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人民政府
六安市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