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李俊镇****年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已由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李俊镇****年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永审服(批)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宁县李俊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清洁取暖专项资金及农户自筹,招标人为永宁县李俊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中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项目概况:项目设计*个村***户(魏团村***户,东方村**户),户均改造面积**㎡,改造总面积*****㎡,主要安装空气源热泵并改造室内采暖系统,共安装***台****W空气热源泵、*****柱暖气片、***个水箱、****m采暖管道,敷设电缆****m,拆除并更换****㎡(户均*㎡)断桥铝合金窗等。
*.*建设地点:永宁县李俊镇魏团村、东方村;
*.*计划工期:**日历日;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
** 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永宁县李俊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中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宁县李俊镇民生街*号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天鹅湖小镇青年创业大厦****室
邮 编: ****** 邮 编:******
联 系 人: 李志华 联 系 人:王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ZAHXMGL@***.COM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