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受海原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年海原县海城街道办贾塘乡郑旗乡村组硬化路项目*标段于****年*月**日下午**:**时在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推荐出了中标候选人,经中标候选人公示后,确定了中标单位。
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单位:宁夏衡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贰佰陆拾万零叁仟陆佰零贰元伍角捌分(¥*******.**)
工 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目标:“三类人员”持证率***%;在生产过程中无生产责任事故、重大伤亡事故和死亡事故的发生。
项目经理:陈海燕
证书编号: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原县交通运输局或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原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杨生发 电 话:***********
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 洁 电 话:***********
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示单位将依法被确定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