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住宅类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工程监理(标段二)
(项目编号:JG****-****)补充公告
我单位组织实施的海珠区住宅类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工程监理(标段二)(项目编号:JG****-****)(以下简称“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一、招标公告:
(一)对招标公告条款号*.*.*修改如下:
原文:*.*.*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海珠区住宅类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工程(标段二),标段二范围内共新建DN***~***污水管*.***千米、DN***~***雨水管**.***千米、DN***雨水立管**.***千米;拆除重建污水管*.***千米、雨水管*.***千米。标段二共涉及*个街道,分别为:昌岗街(*个排水单元)、赤岗街(**个排水单元)、凤阳街(*个排水单元)、官洲街(*个排水单元)、华洲街(*个排水单元)、江海街(*个排水单元)、南洲街(*个排水单元)、琶洲街(**个排水单元),达标单元创建工程达标面积为*.**平方千米。
建设内容:本工程为排水达标创建工程。包括建设污水管、雨水管、雨水立管;拆除重建污水管、雨水管。本次招标内容为上述工程的施工监理内容。
现文:*.*.*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海珠区住宅类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工程(标段二),标段二范围内共新建DN***~***污水管*.***千米、DN***~d****雨水管**.***千米、DN***雨水立管**.***千米;拆除重建d***~DN***污水管*.***千米、拆除重建d***~d***雨水管*.***千米。标段二共涉及*个街道,分别为:昌岗街(*个排水单元)、赤岗街(**个排水单元)、凤阳街(*个排水单元)、官洲街(*个排水单元)、华洲街(*个排水单元)、江海街(*个排水单元)、南洲街(*个排水单元)、琶洲街(**个排水单元),达标单元创建工程达标面积为*.**平方千米。
建设内容:本工程为排水达标创建工程。包括建设污水管、雨水管、雨水立管;拆除重建污水管、雨水管。本次招标内容为上述工程的施工监理内容。
二、招标文件:
(一)对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一条监理要求第*项 “项目概况”修改如下:
原文:*.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海珠区住宅类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工程(标段二),总面积为*.**平方公里。标段二范围内共新建DN***~***污水管*.***千米、DN***~***雨水管**.***千米、DN***雨水立管**.***千米;拆除重建污水管*.***千米、雨水管*.***千米。标段二共涉及*个街道,分别为:昌岗街(*个排水单元)、赤岗街(**个排水单元)、凤阳街(*个排水单元)、官洲街(*个排水单元)、华洲街(*个排水单元)、江海街(*个排水单元)、南洲街(*个排水单元)、琶洲街(**个排水单元),达标单元创建工程达标面积为*.**平方千米。
现文:*.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海珠区住宅类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工程(标段二),标段二范围内共新建DN***~***污水管*.***千米、DN***~d****雨水管**.***千米、DN***雨水立管**.***千米;拆除重建d***~DN***污水管*.***千米、拆除重建d***~d***雨水管*.***千米。标段二共涉及*个街道,分别为:昌岗街(*个排水单元)、赤岗街(**个排水单元)、凤阳街(*个排水单元)、官洲街(*个排水单元)、华洲街(*个排水单元)、江海街(*个排水单元)、南洲街(*个排水单元)、琶洲街(**个排水单元),达标单元创建工程达标面积为*.**平方千米。
(二)对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一条监理要求第*项 “监理人员、设备要求”第(*)点“《项目监理人员配备要求表》”修改如下:
原文:(*)《项目监理人员配备要求表》:
序号 | 岗位 | 最低要求数量 | 基本要求 | 备注(应提供如下证明材料等) |
* | 总监理工程师 | *名 | 与招标公告要求一致。 | 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
* | 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 | *名 | 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职称证书,专业以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毕业证或职称证上所列的相关专业为准。 |
* | 造价工程师 | *名 | 中级或以上职称;持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限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证书 |
* | 监理员 | *名 | 具备岗位证或培训证或上岗证 | 具备岗位证或培训证或上岗证 |
| 总计 |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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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文:(*)《项目监理人员配备要求表》:
序号 | 岗位 | 最低要求数量 | 基本要求 | 备注(应提供如下证明材料等) |
* | 总监理工程师 | *名 | 与招标公告要求一致。 | 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
* | 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 | *名 | 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职称证书,专业以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毕业证或职称证上所列的相关专业为准。 |
* | 造价工程师 | *名 | 中级或以上职称;持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限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职称证书、注册证书 |
* | 监理员 | *名 | 具备岗位证或培训证或上岗证 | 具备岗位证或培训证或上岗证 |
| 总计 |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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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招标文件附件《(合同)海珠区住宅类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工程监理(标段二)》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第二十条 “监理服务内容”第(一)项修改如下:
原文:(一)监理人应在委托人向中标施工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天内,派出专业配套、符合资格条件的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本项目至少投入监理人员:总监*名、监理工程师*名、监理员*名、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名,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照业主要求必要时增加监理人员,监理驻场时间为工程开工至工程完工验收,对工程相关配套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管线迁改)等过程监督管理工作。
现文:(一)监理人应在委托人向中标施工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天内,派出专业配套、符合资格条件的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本项目至少投入监理人员:总监*名、监理工程师*名、监理员*名、造价工程师*名,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照业主要求必要时增加监理人员,监理驻场时间为工程开工至工程完工验收,对工程相关配套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管线迁改)等过程监督管理工作。
三、本项目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的工程类别由“市政工程”调整为“水利水务”,工程类别详情由“其他市政工程”调整为“给排水”。
本项目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招标公告发布模块由“市政工程”调整为“水利水务”。
四、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以本补充公告发布为准。最新的电子招标文件(格式类型:GZZB)随同本补充公告发布。
五、本项目具体招标投标日程及场地安排已调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人:广州市海珠区河涌管理所
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