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国家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申报实施方案(三次)(项目编号:JSZC-******-JSRY-C****-****)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在“苏采云”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JSZC-******-JSRY-C****-****
项目名称:新沂市国家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申报实施方案(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项目位于新沂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经营范围: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甲级资质;
(一)获取时间:
****年 * 月 **日**:**至****年 * 月 **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别说明:“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
(二)获取方式: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s://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
*.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售价:免费
四、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 * 月**日*:**(北京时间)
*、线上开标时间:****年 *月**日*:**(北京时间)
*、线上开标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s://jszfcg. jsczt. 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s://czj. xz. gov. cn/Home/HomeIndex) -业务工作- 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二)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接收人:曹敬
联系电话:***********
地址:新沂市天津路*号院内北二楼。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新沂市市府路**号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瑞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沂市天津路*号院内北二楼
联系人:曹敬
联系电话:***********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敬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