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苏对口合作智慧园区建设项目-环境空气VOCs自动站及联网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
辽宁
2023-07-06
发布时间2023-07-06 招标类型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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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苏对口合作智慧园区建设项目-环境空气VOCs自动站及联网设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锦州滨海新区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苏对口合作智慧园区建设项目-环境空气VOCs自动站及联网设备项目 (招标代码:******************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于********日在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号)(评标地点)评标结束,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服务期以及评标情况

排序

名称

投标报价 (元)

质量标准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评标情况(得分)

第一名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

*******.**

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

**日历天

**.**

第二名

辽宁佰鼎科技有限公司

*******.**

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

**日历天

**.**

第三名

辽宁维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

**日历天

**.**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经

理(负责人) 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

杜鹃

*

辽宁佰鼎科技有限公司

王新瑛

*

辽宁维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康旭

三、中标候选人资格条件响应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辽宁佰鼎科技有限公司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辽宁维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首先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对招标人答复后仍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年*月修订)的规定,可向相关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

五、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人:锦州滨海新区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

人: 刘先生

话:****-*******

六、提出投诉咨询方式

咨询单位:锦州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号

联系人:李俊

联系电话:****-*******/**

传真:****-*******

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