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名称: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玉溪景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彩虹路**号*幢*楼***室
中标金额(万元):**.******
服务类 |
标段名称: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名称: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服务范围:公共秩序的巡逻防范、门岗值守、内部安保;办公楼、办案区、警体训练室、书报室、值班备勤室等的清洁,公共场地道路的清扫保洁;室内外绿化的管养维护;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维护、化粪池清理、消杀等工作);其他物业服务事项。 |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及业主方服务内容要求 |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本次采购中,投标人应以年服务费进行报价,一旦中标,投标报价即为第一年服务的合同价。根据考核办法,第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 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 号)文件执行。注: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签合同,若中标人服务质量与投标承诺内容不相符或达不到采购需求,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
服务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规范。严格按照《安保服务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GA/T***-****](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年 *月 * 日发布,**** 年 * 月* 日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版、《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物业管理办法的通知》(玉政规〔****〕* 号)的相关要求履行责任和义务,符合采购人管理要求。保证完全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相应物业管理服务,为采购人提供高质量管理服务,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监督考核。 |
蒋红英、朱洪庆、史丽萍、李志武、方芳(采购人代表)
收费标准:无
金额:*万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请中标人前往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室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法定时限备案后)自动退还退还,并携带采购合同原件(或邮寄原件方式)到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完成采购合同归档手续。未获得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窗口联系人:陈 静 联系电话:****-*******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号政务大楼六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忠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