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按照 贵阳(贵安)综合保税区建设项目通用厂房、仓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期项目 的采购计划,现通过“集中采购管理系统”对 钢材 进行招标采购。鉴于贵公司具备相应实力,初步认为符合我公司本次招标条件,特邀请贵公司参加此次投标。
一、项目名称: 贵阳(贵安)综合保税区建设项目通用厂房、仓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期项目
二、项目地址: 贵阳市贵安新区
三、采购内容: 钢材
四、报价截止时间: **** 年 ** 月 ** 日(以我司“集中采购管理系统”收到的投标时间为准),逾期按弃权处理。
五、其他要求
*、各投标单位报价应以“元”为单位;
*、按照采购要求投标单位只能提供一份报价方案,如出现多份方案的报价者,则取消此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成交投标单位应在签订合同之前提供以下证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其他 /
*、成交投标单位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交纳 / 元履约保证金。如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未遵守报价承诺或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招标小组成员根据各单位的报价资料进行比较,以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成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所有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本次询价采购作废)。如出现两个相同的最低报价时,由采购方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招标小组不负责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
八、招标小组不负责报价过程中准备文件和递交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