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西县凤江镇金凤路、沿江路、东阳路及鸿莪路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澄清变更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E*******************)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揭西县凤江镇金凤路、沿江路、东阳路及鸿莪路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澄清更正。若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与本变更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变更公告要为准。本变更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请各准投标人仔细阅读本变更公告内容,自行下载相关资料,并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变更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约 *****.** 万元,道路提升电力改造费用约 ***.** 万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万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万元,设计费(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为 ***.** 万元]。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日历天。
修改为: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约 *****.** 万元,道路提升电力改造费用约 ***.** 万元。本项目暂定招标控制价为***.**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招标控制价暂定为 ***.**万元,设计费(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暂定为 ***.** 万元]。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日历天。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款:
*.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万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万元[其中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 ***.**万元,设计费(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为***.**万元。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在招标时下浮**%作为最高投标限价(即: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万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万元,设计费(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为***.**万元)
*.投标报价结算降点系数=*-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
*.投标报价结算降点系数即为中标结算降点系数;
*.勘察费最终按财政局审定价*(*-中标结算降点系数)作为结算价;
*.设计费最终按财政局审定价*(*-中标结算降点系数)作为结算价;
修改为:
*.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万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招标控制价暂定为 ***.**万元,设计费(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暂定为***.**万元。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具体勘察及设计费以财政局审定价为准]
*.投标报价结算降点系数=*-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
*.投标报价结算降点系数即为中标结算降点系数;
*.勘察费最终按财政局审定价*(*-中标结算降点系数)作为结算价;
*.设计费最终按财政局审定价*(*-中标结算降点系数)作为结算价;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款
t有: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在招标时下浮**%作为最高投标限价(即: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万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万元,设计费(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为***.**万元])
修改为:
t有: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招标控制价暂定为 ***.**万元,设计费(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暂定为***.**万元。]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具体勘察及设计费以财政局审定价为准。
其他内容不做调整,相关内容请各潜在投标人在系统“领取澄清文件”中进行领取澄清文件及相关附件,若本澄清变更公告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有相抵触之处,以本澄清变更公告为准。本澄清变更公告未补充(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揭西县凤江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