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连江县公安局连江县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租赁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项目编号:[******]CCZB[DY]*******
*、项目名称:连江县公安局连江县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租赁项目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连江县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租赁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元
协商保证金: **,***.**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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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其他租赁服务 | 连江县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租赁项目 | *(项) | 否 | 小型汽车考试社会化考场服务(含考试车、考试系统、考试场所、管理及工作人员),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经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现场验收合格并正式投入使用。 |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特定条件:
采购包*:
(*)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特别提示:上传的扫描件应该是:响应文件正本中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的扫描件】。供应商应按照单一来源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响应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项的,则应按响应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号五大中心*号开标室(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号五大中心*号开标室(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联系方式
名称:连江县公安局
地址:福建省连江县凤城镇丹凤路**号
联系方式:吴东新/****-********
名称: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号华雄大厦*号楼**层
联系方式:郑文杰、李杰/邮箱:fjscczb@***.com/****-********
项目联系人:郑文杰
电话:****-********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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