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双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地 址:双峰县 代理机构: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植基路**号 联 系 人:金女士 电 话:*********** 监管部门:双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 话:****-******* 十、附件:小微企业声明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