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
废标(终止)原因: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中第四篇“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服务的承接企业为小微型企业给予**%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与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存在歧义。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六十五条“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之规定,本项目停止评标。
包*:何荥,杨茂茂,秦启建,罗玉林,陈国庆(采购方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总计:-
公告期限:*个工作日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
采购经办人:蒋老师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健安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张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城一路*号*楼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