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乌海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招标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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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市分公司 | 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海北大街 | **,***,***.**元 |
合同包*(乌海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招标项目):
服务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市分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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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保险服务 | 居民大病保险 | 乌海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享受大病保险待遇人员。 | 严格执行我市大病保险实施办法,为参保人员提供满意的经办服务,保障参保人员按时足额享受大病保险医疗待遇。 | ****年*月*日-****年**月**日 | (*)起付线及支付标准:我市****年起付标准为*****元。大病保险支付按年度计算,采取分段累加支付,起付线以上*-*万元(含*万元)、*-*万元(含*万元)、*-*万元(含*万元)和*万元以上来确定,第一段补偿比例为 **%,每段报销比例提高*个百分点,不设最高支付限额。特殊人群起付标准****元,补偿比例提高*%,不设封顶线。(*)支付范围:参保人员患大病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由个人承担费用年度累计超过一定起付标准后,列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包括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由个人按比例支付的费用,以及虽不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范围、但确属治疗必需的除下列情形之外的诊疗、药品、医用材料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明确规定不予支付的诊疗项目、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普通门诊费用;在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用材料费用;生育、计划生育及因工(公)负伤类医疗费用;超标准床位费;临床验证性、尚未得到国家卫生部门确认推广的诊疗、药品费用;对突发性疾病流行和自然灾害等因素所造成的大范围急、危、重病人的抢救费用。 | **,***,***.** |
张雪花、梁晓晋、王培、梁欢欢(采购人代表)、王清镯、赵江(采购人代表)、邹永强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乌海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招标项目): *万元。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无
名称:乌海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海勃湾区创业路宜化街交叉路口
联系方式:***********
名称: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新华东街**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辉
电话:****-*******
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