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机关餐厅委托经营管理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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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塔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工业园区腾飞南路**号内蒙古煤田地质科技研发中心副第四层 | *,***,***.**元 |
合同包*(机关餐厅委托经营管理服务):
服务类(内蒙古塔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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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餐饮服务 | 机关餐厅委托经营管理服务 | 对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机关餐厅进行经营管理,保障厅机关民辅警就餐,主要以自助餐形式,提供健康、营养、卫生的餐饮服务 | 两个办公区具有规模大、就餐区域多,用餐种类广,菜品要求高的特点。承包方负责餐厅的食材采购、易耗品的购买、人员用工、日常管理、菜品加工、就餐服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协助采购人做好餐厅其他工作事宜。*.所有民辅警就餐费用由中标人收取,用于购买食材,根据收取的餐费已收定支,保持收支平衡。*.中标人负责食材的采购,并进行验收入库,严格按规定做好出入库管理,做好菜品加工。*.中标人负责食材和菜品的质量及安全,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由投标人承担责任。*.中标人应每月结清供货商上月的食材费用,如有拖欠,采购人有权从当月的服务费中扣除。*.中标人保证收取民辅警个人就餐费用预存款资金的安全,只限于购买食材,不得挪做他用,每月实际支出由采购人负责监督执行。*.餐厅实施三餐制保障服务,主要提供自助模式服务,节假日、重大活动的工作餐以及还须承担特殊情况下应急餐饮保障服务工作。 | 自****年*月**日开始,服务期为一年,根据服务质量考评情况,最多三年可沿用采购结果,合同一年一签 | 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和分值按照《考核细则》执行(*)月考核分值达到**(含**)以上,采购人全额支付服务费用;(*)月考核分值在**—**(含**),采购人按***-***元核减服务费;(*)月考核分值在**—**(含**),采购人按***-****元核减服务费;(*)月考核分值低于**,采购人按****-****元核减服务费,同时要求投标人限期整改,整改连续两个月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 *,***,***.** |
郭雪征、李靖宇、武芙蓉、路珍(采购人代表)、赵静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机关餐厅委托经营管理服务): *万元。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无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东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正
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