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繁昌区司法局采购公务用车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CG****HW****(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JC**************号)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繁昌区司法局采购公务用车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赛瑞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福渡镇无为国际汽车城**#楼、***#、***#号商铺
中标金额:******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 公务用车 品牌(如有):上汽大众 ; 规格型号:途岳****款***TSI两驱豪华版 ; 数量:*辆; 单价:******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小芳 刘海军 陈青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费=中标价**.*%,计算结果低于****元的按照****元收取。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中标供应商业绩:无。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繁昌区司法局
地址:芜湖市繁昌区华阳中路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万科城北区**栋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燕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