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授权的新闻信息等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DDFD*****
二、项目名称: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授权的新闻信息等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授权的新闻信息等服务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号新华社安徽分社办公楼 中标(成交)金额:肆拾玖万玖仟捌佰元整/年(¥******.**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授权的新闻信息等服务 服务范围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傅正,任群,阮雪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 号)规定收取。定额收取*****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肥东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东北角,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登陆“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hfztb.cn/)在工作日(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肥东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李科长、宋科长,联系电话:****-********【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授权的新闻信息等服务项目成交通知书已发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肥东县委宣传部 地址:合肥市肥东县龙泉路*号县政府*号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肥东县政务服务中心*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丽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