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JDX-CG-XJ-*******
二、项目名称:旌德县司法局执法执勤车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美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临泉路中环国际大厦A*座***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 称:执法执勤用车 品 牌: 上汽大众 规格型号:上汽大众帕萨特 数 量:*辆 单 价: ******.**元/辆 |
五、评审专家名单:郭锐、徐礼来、陈天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包干收取.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旌德县司法局、安徽旭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旌德县旌阳镇胜利西路**号、旌德县旌阳镇旌阳桥东边,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旌德县财政局采购中心提出投诉, 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旌德县司法局
地址:旌德县旌阳镇胜利西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旭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旌德县旌阳镇旌阳桥东边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十、附件:
(定)旌德县司法局执法执勤车采购项目询价-货物类-****修订版参考文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