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标牌制作安装项目(三次)
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XCG*******
二、项目名称: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标牌制作安装项目(三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泗县安通道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泗城镇工业园区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标牌制作安装项目(三次) 品牌(如有):泗县安通牌 规格型号:*.****************F 悬臂式标志 *.?************F悬臂式标志 *.?***********F悬臂式标志*.?**********单柱式标志杆 *.?*********单柱式标志杆 *.三角形、圆形钜形标志牌 *.三角形、圆形钜形标志牌 *.太阳能警示立柱 *.太阳能爆闪灯 **.太阳能移动信号灯***(一灯三色)满屏 **.防撞柱A **.防撞柱B **.橡胶减速带 **.钢制减速带 **.宣传标语牌 **.更改指示标志牌及反光标志 **.喷漆 数量:一批 单价:*******.**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艾兆敏(组长)左梓芳 任书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泗县东方明珠小区,联系方式:***********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泗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址: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史工
电 话:***********
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