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辖区-交易结果】六安市铁路货场交通污染监测站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结果
安徽
2022-11-30
发布时间2022-11-30 招标类型采购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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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电话 代理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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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六安市铁路货场交通污染监测站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GH-*********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铁路货场交通污染监测站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电子工业区

中标(成交)金额:叁佰贰拾伍万陆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非甲烷总烃在线检测系统、黑碳检测仪、VOCs(**种PAMS)在线监测系统;

规格型号:蓝盾光电、蓝盾光电、天虹;

数量:LGH-**、LGH-***、TH-***B

单价:******.**元/套、******.**/套、******.**元/套

五、评审专家名单:许全能、陈福全、赵敬娟、黄敏、陶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万佛路河滨新村F*#楼三楼,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楼,电话:****-*******,联系人:王工)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六安市长安南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六安市万佛路河滨新村F*#楼三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戚工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标书响应情况;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