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LED电子屏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CG****HW****(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JC**************号)
二、项目名称: 市公安局LED电子屏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文化路**号-*
中标金额:******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LED发送卡 品牌:海康威视 规格型号:DS-D**C**-H 数量:**个 单价:****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超、崔燕、郑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如中标价低于 ***万,则代理费=中标价×*.*%;(*)如代理费计算低于 ****元的按 **** 元支付。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 中标单位业绩:详见附件。
*.* 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公安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赤铸山东路
联系人:周波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号*幢研发车间*层
联系人:李云
联系电话: ***********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主要标的承诺函
*、中标单位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