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GS-CG-CS-*******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仙霞镇集镇大桥新建工程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兰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宁国市霞西镇霞西街道**号(原林业站二楼)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安徽省宁国市仙霞镇集镇大桥新建工程采购项目 施工范围:该项目位于宁国市仙霞镇,其中心桩号位于仙霞政府大道 K*+***.* 处,桥梁采用*×** 米预应力矮 T 梁,设计桥面全宽**.*m,具体布置为 *.**m(人行 道)+*.*m+*.**m(人行道),桥面铺装为 **cm 厚 C** 防水混凝土+**cm 沥青混凝土;以及接线道路等其他项目。 施工工期:***日历天。接到采购人通知进场,直至通过验收。 项目经理:范金婷 执业证书信息: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董德彬、章辉健、刘学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
*.收费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仙霞镇人民政府、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仙霞镇、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A-****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仙霞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国市仙霞镇
联系方式:刘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A-****室
联系方式:庾女士、金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庾女士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pdf
宁国市仙霞镇人民政府 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