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GSF***(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枞阳县政务中心物业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创源智慧后勤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南路***号蔚蓝商务港F座****-****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枞阳县政务中心物业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服务范围包含整个政务中心(含交流干部宿舍、信访接待中心、档案馆)的保洁、保安、工程维护管理、绿化养护等。 服务要求:满足本项目总体要求及分项要求,满足考核要求。 服务时间: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全部要求。合同履行期限:满足采购方考核的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不超过三年。如续签,物业费用不高于上年度额度并经县级财政部门同意。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全部要求,详见附件一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洪小三、周安南、王皓、欧刚、查秀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企业业绩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业绩金额 | 甲方 | 乙方 | 业绩签订时间 |
* |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园区物业管理服务 | ***.* 万元 |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安徽创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年*月**日 |
*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滨湖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 | *******.** 元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 安徽创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年*月**日 |
* | 萧县人民政府物业服务 | *******.**元 | 萧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安徽创源智慧后勤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年*月**日 |
* | 庐阳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元 |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 安徽创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年*月**日 |
* | 滁州经开区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 | *******.**元 | 滁州市同创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创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年*月**日 |
* | 肥东县人民法院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 | *******.**元 | 肥东县人民法院 | 安徽创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年**月**日 |
(一)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二)关于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铜陵市枞阳县枞阳镇浮山路*号,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枞阳镇湖滨路*号*楼,联系电话:****-*******)。
(三)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县财政局采购办提出投诉。
(四)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枞阳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铜陵市枞阳县枞阳镇浮山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恒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铜陵市枞阳县枞阳镇湖滨路*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