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ZQ-CG-CS-******* (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宣城市第十二中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天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天龙路与磨子潭路交口南岗惠园 E* 幢综合楼五楼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宣城市第十二中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成交供应商需进行食堂日常经营管理,承担经营期间的食品安全责任、消防安全等责任。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必须保证食堂区域卫生整洁,餐具消毒率***%;食堂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工作人员热情文明礼貌。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一年。(服务期满后,在项目预算资金落实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采购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年,服务价格不变)。 服务标准:每周要求公布食谱、样式翻新。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翟勇猛、杜玉泉、周丽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垒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仁和时代广场*幢****室,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宣城市第十二中学 地 址:宣城市宣州区九同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垒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宣城市仁和时代广场*幢****室 邮 箱:*********@qq.com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磊/王静 电 话:***********/*********** 十、附件: *.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十二中学食堂劳务).doc *.主要标的承诺函主要标的承诺函.pdf *、中小企业说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