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工程技术学校校园物业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MMFN*****
二、项目名称:合肥市工程技术学校校园物业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巢湖市天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东方新世界**幢****室-****室 中标(成交)金额:叁拾伍万贰仟贰佰零肆元壹角柒分(¥******.**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合肥市工程技术学校校园物业服务 服务范围:磋商文件全部要求 服务要求:合肥市工程技术学校校园物业服务,主要内容为学校宿舍宿管和教学、办公楼宇楼道、报告厅、会议室等区域的卫生打扫、保洁和校园垃圾清运,同时负责学校所有楼宇和操场的晚上锁门、早上开门工作,节假日、寒暑假期间校园内道路、操场等保洁,校园内所有教育教学、生活场所水、电检查、维修,校园内所有教育教学场所门、窗、床、办公桌椅、橱柜等木工项目的日常维修,简单的瓦工维修,零星杂工及校园卫生防疫消毒等。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X年(X≤*)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雪莲,聂翔,颜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 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金额:人民币 伍仟贰佰捌拾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半汤路中央领域小区*#楼,联系人:潘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工程技术学校 地址:巢湖市半汤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巢湖市半汤路中央领域小区*#楼 联系方式:潘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