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EP-SZCG*******
二、项目名称:宿州经开区居民小区及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宏德科技物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路***号***、***、***、***、***、***房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宿州经开区居民小区及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个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总户数 ***** 户及沱河小学、前付小学、雪峰小学磬云路校区和宿州市第九中学磬云路校区。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服务周期为 * 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牛曦(组长)、张育己、王维佳、许广宏、张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万元(含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元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元一新天地 B*栋**楼,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宿州市城市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执法分局
地 址:宿州市经开区金海大道 * 号
联系方式:****-*******
名 称:安徽元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元一新天地 B* 栋 ** 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供应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