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GS-CG-CS-*******
二、项目名称:宁国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枣庄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新城民生路***号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宁国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安徽省宁国市农业农村局****年度高标农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项目,总投资****万元,任务量*.*万亩。项目包括提质改造*万亩,新建*.*万亩。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 ** 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设计单位需按照高标准农田规范和制度、上级部门要求编制设计文本、出具图纸,及时到现场处理相关问题等。 |
五、评审专家名单:魏纪清、张贤友、杨佩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人民币*.*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农业农村局、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城西路杨家巷**号、宁国市宁城北路广通大厦*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宁国市城西路杨家巷**号
联系方式:朱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宁城北路广通大厦*楼
联系方式:高女士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高女士
电 话:****-*******、****-*******
十、附件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