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平台和六安市中小微企业及社会源危险废物数智化管控平台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平台和六安市中小微企业及社会源危险废物数智化管控平台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禾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B座***-**
中标(成交)金额:肆拾万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六安市中小微企业及社会源危险废物数智化管控平台建设 服务范围:项目计划建设六安市危险废物智慧管控中心,六安市危险废物智慧管控中心后台及线下可视化硬件设备,实现六安市中小微企业及社会源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管,全面提升六安市危废源身份信息管理、在线监控、运输管理、智能物联、数据分析能力。建设完成的系统能够与六安市现有系统数据实现无缝集成,数据互通。 服务要求:符合生态环境部、六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信息化建设规范。 服务时间:***天 服务标准: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考核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钱健、范文广、徐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费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万佛路河滨新村F*#楼三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楼,电话:****-*******,联系人:王工)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交易督查科联系人提出投诉。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六安市长安南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六安市万佛路河滨新村 F*#楼三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主任、戚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二轮报价表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