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EP-YQCG*******-重*
二、项目名称: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埇桥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泥处理采购项目(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濉溪县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临涣镇临涣工业园白铁路东侧双林农家乐南侧
中标(成交)金额:***.**元/吨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埇桥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泥处理采购项目(三次) 服务范围: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埇桥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泥处理采购项目(三次),包括污泥转运、贮存、处置等服务,各项服务内容需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运输及处置能力不小于**吨/日,处置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起始日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若成交供应商服务期内服务优良,一年期满后,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合同双方均无异议并经财政部门认可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续签合同不超过*次,续签合同价按本次成交合同价据实结算。 服务周期:根据甲方实际危废产生量确定。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戚婵婵,梁珍珍(组长),马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代理合同执行
收费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含专家评审费)*****元,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汴河路小区**栋一单元****号,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埇桥循环经济示范园管理委员会
地 址:宿州市城东街道仁和路中段
联系方式:***********
名 称: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汴河路小区**栋一单元****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海艳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标(成交)公告
*.中标(成交)供应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