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GS-CG-TP-*******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年宁国市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工程(梅林镇)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广创建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宁国市万福路光彩大市场B区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安徽省****年宁国市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工程(梅林镇) 服务范围:****年宁国市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工程(梅林镇)。本工程位于宁国市梅林镇,路线全长*.***Km,分别为龙门路*.***Km,大塘坞路*.***Km,新庄路*.***Km,阳山-白洋坞*.***Km,施家坞-梅林*.***Km,塘力山路*.***Km,东河路*.***Km。 服务要求:水泥混凝土路面、片石混凝土挡墙、波形护栏、交通标志标线等。 服务时间:***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其刚、章辉健、孙耿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人民币*****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梅林镇人民政府、安徽精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摇篮大道、宁国市宁墩路宁馨花园**幢*楼****号,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梅林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国市摇篮大道
联系方式:周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精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黄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黄女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