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宁国市-交易结果】安徽省2023年宁国市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工程(梅林镇)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结果
安徽
2023-02-10
发布时间2023-02-10 招标类型采购结果
招标联系人 代理联系人
招标联系电话 代理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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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目编号NGS-CG-TP-*******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年宁国市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工程(梅林镇)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广创建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宁国市万福路光彩大市场B区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徽省****年宁国市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工程(梅林镇)

服务范围:****年宁国市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工程(梅林镇)。本工程位于宁国市梅林镇,路线全长*.***Km,分别为龙门路*.***Km,大塘坞路*.***Km,新庄路*.***Km,阳山-白洋坞*.***Km,施家坞-梅林*.***Km,塘力山路*.***Km,东河路*.***Km。

服务要求:水泥混凝土路面、片石混凝土挡墙、波形护栏、交通标志标线等。

服务时间:***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其刚、章辉健、孙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人民币*****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梅林镇人民政府、安徽精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摇篮大道、宁国市宁墩路宁馨花园**幢*楼****号,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宁国市梅林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国市摇篮大道

联系方式:周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精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宁国市宁墩路宁馨花园**幢*楼****号

联系方式: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女士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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