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ZQ-CG-CS-*******
二、项目名称:****年宣州区五星乡刘福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继续安排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宣城华畅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溪口镇红星村民委员会办公楼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年宣州区五星乡刘福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继续安排工程(一标段) 施工范围:****年宣州区五星乡刘福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继续安排工程,项目地点位于宣州区五星乡境内,主要内容为用于硬化沟渠、配套建筑物、改造农排线路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及图纸 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朱玮 执业证书信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皖 ************) |
五、评审专家名单:何琦、潘日高、张晓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海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敬亭大厦**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五星乡人民政府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五星乡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海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敬亭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胡工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年宣州区五星乡刘福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继续安排工程磋商文件(更正版).doc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企业声明函.pdf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