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泾县-交易结果】2023年泾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项目(二次)(第一包)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结果
安徽
2023-02-13
发布时间2023-02-13 招标类型采购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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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电话 代理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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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年泾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项目(二次)(第一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CS-*******A

二、项目名称:****年泾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项目(二次)(第一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通和信工程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物资大厦**、**楼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年泾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项目(二次)(第一包)

服务范围:按照高标准农田规范和制度及上级部门要求编制设计文本、出具图纸并及时到现场处理相关问题。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服务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标准:设计成果通过宣城市农业农村局验收。

五、评审专家名单:史念湘、郑树林、吴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号文件标准收费,金额为****.**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农业农村局、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谢园路宣纸城内、泾县泾川镇田坊路**号,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泾县谢园路宣纸城内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田坊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荀先生、黄工

电话:****-*******、***********

十、附件

*、磋商文件:磋商文件.pdf

*、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泾县农业农村局

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