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新四军铁军精神干部党性教育基地(宣城市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运动健身器材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XJ-*******
二、项目名称:泾县新四军铁军精神干部党性教育基地(宣城市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运动健身器材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喆安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瑶海区临泉路宝元公寓*栋***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跑步机 品牌:宝德龙 规格型号:****x***x****mm、GP-**** 数量:**台 单价:****.**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立新、范美桂、齐俊(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件规定标准的**%计取;金额为****.**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桃花潭东路住建局大楼*楼、泾县财富东路**号,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泾县桃花潭东路住建局大楼*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财富东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先生、梅工、郑工
电话:****-*******、***********、***********
十、附件:
*、询价文件:询价文件.pdf
*、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