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道路交通事故检验和鉴定项目****补充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CG****FW****(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 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道路交通事故检验和鉴定项目****补充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大正司法鉴定所;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万达广场二期*号楼****室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道路交通事故检验和鉴定项目****补充采购 服务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遇有的专业技术问题,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依据其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进行赔偿调解,故而鉴定结论的客观性、真实性、科学性和可靠性,直接关系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有关事故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描述的公正性。 服务要求:交通事故中肇事车辆与受害人致伤或致死关联映证的检验、鉴定并出具结论报告。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左秀兰、赵敏、王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如成交价高于***万,则代理费=*** 万元×*.*% +(成交价-***万元)×*.**%;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单一来源
*、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无效投标单位:无
*、成交单位业绩:无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九华中路**号
联系方式:王警官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市瑞祥路**号皖江财富广场A*座***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良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