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公安局视频专网边界交互系统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FCG-****-***
二、项目名称:霍山县公安局视频专网边界交互系统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以东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第二移动通信楼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柒拾万元整(大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霍山县公安局视频专网边界交互系统建设项目 服务范围:为公安视频专网安全建设,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全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公安部门负责社会资源域与视频专网、视频专网与电子政务外网之间的边界安全。本次霍山县公安局视频专网边界交互系统建设项目在视频专网至政务外网建设*套单项万兆视频边界;在社会资源整合网联通至视频专网建设*套单向万兆视频边界和*套千兆数据边界以及等保安全相关设备,全面提升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能力。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日历天完成(项目维护期*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求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毛德梅、周如新、杨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代理项目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二楼***室和霍山县公安局大楼*楼指挥中心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山县财政局采购办(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楼,电话:****-*******)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山县公安局
地 址:霍山县公安局大楼*楼指挥中心室
联系方式:彭良木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
联系方式:储旭****-*******、***********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储旭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霍山县公安局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