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绿色低碳发展建设成效评估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Z-CG-XS*****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绿色低碳发展建设成效评估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蒋王庙街*号
成交金额:伍拾柒万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金寨县绿色低碳发展建设成效评估项目 服务范围:编制金寨县绿色低碳发展和“两山”基地建设年度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根据生态环境部相关要求计算“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指数并收集整理相关材料,评估实施方案推进落实情况,凝练典型经验模式等,形成自评估报告,配合当地将上传评估材料至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管理信息系统。 服务要求:开展金寨县绿色低碳发展三年建设成效评估工作,总结金寨县绿色低碳发展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水平和成效,全面诊断发展优势和问题短板,优化调整建设方向和任务,引导和深化金寨县“两山”制度实践和行动实践,推动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为金寨县绿色低碳发展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提供科学支撑,并通过生态环境部组织的“两山”复查评估。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至复核相关材料上传至“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管理信息系统之日止,最迟在****年*月**日前完成。期间,阶段性成果文件提交时间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服务标准: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自评估报告材料达到省级和生态环境部审核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朝菊、吕品、吴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规定,收取****.**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安粮城市广场**栋***,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釆购管理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梅山镇江店政务新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安粮城市广场**栋 ***
联系方式:****-*******
十、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