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电缆工业学校烹饪实训室建设采购(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CG****HW****(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
二、项目名称: 芜湖电缆工业学校烹饪实训室建设采购(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乐兴节能厨具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肥东县撮镇镇新安居委会和平路南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中餐燃气炒菜灶 品牌(如有):皖兴; 规格型号:*************mm; 数量:**台 单价:****.**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沈旭东 徐雪琴 陈绍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效投标单位:安徽百狮堂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资格证明文件,资格性审查不通过,无效投标处理。
*、成交单位业绩:无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电缆工业学校
地 址:无为市无城镇渡江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为市无城镇同心小区三期**栋附属办公房
联系方式:范小波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珊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