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公安局反*预警平台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CS-*******
二、项目名称:泾县公安局反*预警平台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警泰安警用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重庆路中关村协同创新智汇园B*栋*层***室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泾县公安局反*预警平台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通过“互联网+”大数据和提供精准预警推送、回访劝阻、技术反制、统计分析于一体化的综合反*预警大数据平台服务;对电信**(VoIP)、网络**(网址、APP)等常用手段进行高效识别和精准预警。 服务要求:功能需求(访问权限控制、数据大屏、预警处置等),数据服务(**类型数据推送服务、**手段数据推送服务)等。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年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及磋商文件全部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小云、吴昌军、朱振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公安局、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泾川镇谢园路*号、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公安局
地址:泾县泾川镇谢园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杨先生
电话:***********、***********
十、附件
*、磋商文件:磋商文件.pdf
*、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泾县公安局
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