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EP-SZCG********-重*
二、项目名称:新汴河团结闸、灵璧闸翻水站输变电工程运行与维护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徽耐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砀山县经济开发区永顺路*号
成交金额: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新汴河团结闸、灵璧闸翻水站输变电工程运行与维护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新汴河团结、灵璧闸翻水站输电线路和变电站的正常运行、正常管养,确保建筑物、构筑物及输变电设备的安全;按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管理运行维护,对人员、设备和生产安全负责。 服务要求:按照管养分离和推进社会化、专业化维修养护的要求,拟对新汴河上的团结闸翻水站**kv输变电工程(输电线路长*.*公里),灵璧闸翻水站**kv输变电工程(输电线路长*.*公里)运行管理维修养护。 服务时间:***天。合同采用*+*+*形式,即甲方与乙方先行签订一年的物业服务合同,一年合同结束后甲方考核满意的,可以与乙方续签第二年服务合同,以此类推。考核不满意的,甲方不再续签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赵雷(组长)、郜业勇、丁晓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元(含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年**月**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拂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高新区呈泰双子座B座**楼,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宿州市河道管理中心
地 址:宿州市新汴河北堤路新北沱河地下涵西侧
联系方式:****-*******
名 称:安徽拂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高新区呈泰双子座B座**楼
联系方式:黄工 ***********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供应商公示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