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东河口水库工程相关专题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金安区东河口水库工程相关专题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华远国土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号****房
成交金额:壹佰叁拾捌万柒仟柒佰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六安市金安区东河口水库工程相关专题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按照自然资源部及安徽省的有关规定及相关行业规范、规程,对六安市金安区东河口水库工程进行土地专题咨询服务和技术服务相关工作。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行业规范、规程的要求。 服务时间:****年*月**日之前完成所有相关专题审批服务。 服务标准:满足合同及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玲、周敏、傅维道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皋城路发展大厦三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地址:六安市大华山路瑞梦花园二期*#商业楼西楼)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六安市金安区水利局
地 址:六安市皋城路与安丰路交叉口金安区政府行政中心**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祥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皋城路发展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报价单
*、最终报价表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