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ZG********
二、项目名称:贵池区****年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A包:
供应商名称: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合欢路**号
成交金额:**.****万元
B包: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 ****号*幢
成交金额:**万元
C包:
供应商名称: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沈阳路****号
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服务类 | 工程类 |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 名称:贵池区****年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池州市贵池区生产经营领域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等检测服务。 服务要求: (*)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在采购方委托权限范围内开展工作。 (*)检测工作体现科学、客观原则,检测结果和结论客观、公正。被检单位对检查无有效投诉。同时,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检验数据、评估报告只能对采购方提供,中标人不得自行对外公布相关的检验数据和结论性信息,不得将受委托事项再行委托其他单位实施。 (*)及时并主动向采购方提供快检分析报告,对检验结果进行分析总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协助采购方对相关举报投诉进行调查处理。 (*)对评价结果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和重大安全风险的,中标人应及时向采购方进行通报。 (*)不得故意隐瞒、修改检测结果。 (*)不合格率不得低于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底考核要求,每低于*.*%年底结算扣除****元。 (*)各供应商可以参与其中一个包别投标,也可以同时参与多个包别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取其中一个包别,按照开评标顺序,先中先得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服务时间:****年**月**日之前完成 服务标准:本次监督抽检的承检机构未经采购人同意,严禁将检验任务分包给其他检验机构或修改检测项目,一经发现,取消检验资格。各抽样单位和承检机构应将抽样及检验工作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合理分配(特殊要求除外),避免集中抽样、集中检验。在抽样检验过程中,做好疫情防护工作。 |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吴雪霞、周慧雯、钱卫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定额收取
*.金额:A包人民币*.**万元;B包人民币*.**万元;C包人民币*.**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或代理机构信息。联系电话: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或代理机构信息。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贵池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东湖中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京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池州市贵池区建设中路**号四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召宇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成交结果公告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