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宁国市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工程-马村六组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CS-*******
二、项目名称:****年宁国市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工程-马村六组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日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杨柳镇高桥村宣泾路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年宁国市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工程-马村六组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 施工范围:**** 年宁国市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工程-马村六组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本工程位于宁国市天湖街道办事处境内,道全长 **** 米,本项目主要内容有:破损路面维修、新建中粒式沥青混凝土沥青路面、路侧波形护栏拆除利旧及新建安装、交通标识安装等。 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王景勇 执业证书信息: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皖 *************) |
五、评审专家名单:曹顺昌、孙爱民、凃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天湖街道办事处、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天湖街道马村、宣城市昭亭南路锦润大厦*层,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国市天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宁国市天湖街道马村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昭亭南路锦润大厦*层
邮箱:**********@qq.com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凃先生、鲍工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宁国市天湖街道办事处
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