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城市大脑数字乡村设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城市大脑数字乡村设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小行尤家凹**号
成交金额:壹佰肆拾叁万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裕安区城市大脑数字乡村设计项目 服务范围:为推进裕安区城市大脑应用场景建设,结合裕安区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发展需求,现要求对裕安区城市大脑数字乡村项目项目进行设计。 服务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历次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 出一体化、全方位、数字赋能和现代化主题,推进裕安区数字乡村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对乡 村振兴的驱动引领作用,进行数字乡村设计,主要包括各单位现状、需求的调研并形成总体的 调研报告;根据调研情况编制项目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综合考虑设备性价比,在满足系统功能需求的前提下,合理估算和控制项目的投资金额,为采购人提供建设概预算参考;(*)本次中标供应商项目设计团队中,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少于 * 人,项目技术团队人员不少于 * 人。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采购文件采购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刚、叶德友、王安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规定标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东城路上东阳光城*号楼*楼,联系电话:****-*******。若投标单位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刘主任,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东城路上东阳光城*号楼*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