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大庙镇王海村非法小电镀污染应急处置及修复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LBCG*******
二、项目名称:灵璧县大庙镇王海村非法小电镀污染应急处置及修复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淮北市通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潍坊路北海路东*幢***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灵璧县大庙镇王海村非法小电镀污染应急处置及修复项目 服务范围:灵璧县境内 服务要求:灵璧县大庙镇王海村非法小电镀污染应急处置及修复项目 超标废水及淤泥污染物处置,污染池塘面积约为 **** m*,水深度平均为 *.* m,污水约 ****.* t。坑塘污染面积 **** m*,污染深度参考 *.* m,污染淤泥约 ***.* m*。污染淤泥密度参考 *.* t/m*,污染淤泥约为 ****.* t。 该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隐患较大,为避免造成更大环境污染,彻底消除环境隐患,需委托专业公司对现场污水、淤泥进行危废鉴定并进行治理修复;委托专业公司评估生态环境损害的范围和程度,量化生态环境损害数额,编制生态损害评估报告,为后续处罚举证。 服务时间:**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俊峰(组长)、杨姗姗、曹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代理合同约定收取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中豪博览城 ** 栋
,联系方式:***********。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宿州市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方式: 李站长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中豪博览城 ** 栋
联系方式:王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站长 王工
电 话:*********** ***********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供应商情况
*.中小企业声明函